踏入3月份,對於大馬的納稅人來說,又是一個茫然的“稅務呈報月”。拿出過去一年的各種消費賬單,看看哪些是可扣稅項目,整理一番,或許可以找到一點眉目。
台灣著名企業家王永慶曾說:“你賺的錢不是你的錢,你存起來的錢才是你的錢”。意思是我們辛苦賺取的所得要扣稅之後,才真的算是可以自由運用的錢,因此如何節稅就是一門學問了!精明的報稅方式,可以達到節稅的績效,但每項節稅方案患得患失,報稅人應自身取捨。
雖然市民是稅務呈報的“輸家”,不過究竟怎樣報稅才能將納稅額降到最低呢?相信這是人人都期望的目標。不妨參考《星洲財經網》為你搜羅的“省稅大鬥法”,加上專家“指點迷津”,至少在這拮据的生活中多省幾分錢。
個人省稅
從個人角度出發,其實不難發現,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都有很多可扣稅項目。經過一年的累積,省稅並不是一件難事。
1.為孩子存入的教育儲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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